关于开展2012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04-24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730

 

各有关院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2]26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2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及申请资格种类
  范围:我院2012年应届师范毕业生(限普通高招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下同)。
  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届师范专科生)、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届师范本科生)。
  二、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4月15日前,各院系组织应届师范毕业生学习相关文件,并通过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使毕业生明确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意义,充分了解信息。师范毕业生根据个人的具体条件,自愿报名申请教师资格。
  (二)4月25日前,各院系将本院系应届师范毕业生的人数、专业、提出申请人数及申报教师资格认定学生的基本情况(包括纸质和电子版)报至人事处。
  (三)4月26日,人事处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报计划,并提交相关材料。
  (四)体检工作另行安排。
  (五)5月18日前,各院系向人事处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2份。
  5、《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2份。
  6、一寸近期证件彩色照片一张(包括同底版的电子照片,像素114*156,扩展名JPG)
  7、其他材料。
  注:上述材料1-5项装入个人档案袋中,每人一袋,正面注明院系名称,专业,申请资格种类,按姓名顺序统一排序。
  (六)5月23日,人事处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各种申报材料。
  (七)6月8日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
  (八)6月30日前,申请人员持有效证件(如毕业证、身份证等)到规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逾期30日不领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三、相关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今年春季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我省将继续实施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工作。具体时间待上级安排后另行通知。
  目前,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申请办理高中、初中教师资格证,程序简便,在毕业前就能取得证书,不仅有利于强化师范生的职业意识,而且有利于广大毕业生持证就业。现在正值毕业生择业时期,希望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和辅导员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动员,精心组织,克服困难,加强联系与沟通,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认定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银举      联系电话:2853066

  附件:黄淮学院2012届申办教师资格证师范毕业生基本情况登记表点击下载

                           人事处
                         201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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