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办法》的要求,能源工程学院党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关于实行“双推双评三全程”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经党员、群众评议和支部委员会研究,将海夺等16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人选。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6年4月7日--2026年4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396-2853409,0396-2853651
公示期内,凡对拟确定以上同志为发展对象有意见及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能源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070113)反映。
能源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
2026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