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日期:2012-07-21  发布人:电子科学与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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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驻马店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方案要求,驻马店市公开招聘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组织实施面向全市公开招聘驻马店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制定招聘简章。
  一、招聘计划
  (一)驻马店市纪检监察宣教中心共招聘工作人员13名,事业编制。其中:采编工作人员8名,网络安防工作人员2名,展厅管理工作人员1名,展厅接待工作人员1名,财务管理工作人员1名。
  (二)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共招聘7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其中:驻马店市网络新闻编辑室2名,驻马店市电视新闻中心、《驻马店宣传》编辑部、驻马店市网络新闻编辑室5名。
  具体招聘单位、拟招聘人数、专业及要求详见《驻马店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和《驻马店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专业类别》。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市纪检监察宣教中心应具备的资格:
  1、驻马店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驻马店市生源或驻马店市户籍2010年以来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
  3、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21231日以后出生)
  5、在职人员参加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报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应具备的资格:
  1、在职应聘人员应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1231日以后出生),3年以上工作经历(20091231日以前参加工作),驻马店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其他应聘人员应是本市生源或户籍,年龄应在27周岁以下(1985123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在职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于20121224日至20121228(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市委2号楼42425房间报名。
  (一)报名人员须提交的材料。非在职人员持本人正式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持本人正式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及参加工作时间的证明信及其他规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时须交《驻马店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驻马店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由报名者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大河驻马店网上下载打印,提前填写。
  (二)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初审合格后,报名者交正面免冠同底版近期2寸彩色照片6张(背面写明个人姓名),根据财政、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交纳报名考务费6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驻马店市公开招聘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确定并通知报名者。
  (三)各拟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不足51的招聘计划按比例递减,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招聘。报名者可在报名结束后3日内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考务费。
  (四)报名者关于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请向驻马店市公开招聘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见《驻马店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五)《驻马店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驻马店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驻马店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专业类别》等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驻马店人才信息网大河驻马店网进行发布,请报名者注意查询。
  (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一)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1)报考市纪委所属事业单位的笔试。分为综合知识考试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十八大精神、反腐倡廉建设基础知识、写作和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6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40%
  (2)报考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的笔试。分为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十八大精神等;专业知识考试,报考驻马店市网络新闻编辑室计算机类专业职位的考计算机专业科目,报考其它职位的考公文写作。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60%+专业知识×40%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拟聘用人员1:3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发通知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知识考试、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或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综合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
  (二)考察。考察按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拟聘用岗位要求进行。因考察不合格等造成职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体检、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驻马店市公开招聘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认真核实处理。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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