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黄淮学院2012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任务书和开题报告的通知
日期:2012-06-07 发布人:admin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管理,确保立项的教改项目顺利实施,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水平不断提高,根据《黄淮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及教育教学成果奖管理条例》(院字[2012]43号)、《黄淮学院关于公布2012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的通知》(院字〔2012〕81号)和《黄淮学院2012年度校级教改研究项目立项通知书》等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黄淮学院2012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抓手和有效举措,请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黄淮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及教育教学成果奖管理条例》(院字[2012]43号)的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加强过程管理,高质量地做好校级教改项目的开题工作,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二、本次校级教改项目(包括:重点研究项目、校级研究项目和校级指导项目)的开题工作时间安排在6月20日至7月5日 ,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单位各相关项目组的开题工作。各单位须将重点研究项目、校级研究项目的开题工作时间安排和开题评审专家组名单(专家人数5~7人,本单位专家不得超过专家总人数的2/3)提前10天送交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所),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所)将对各单位教改项目开题工作情况进行抽查与指导。 三、开题工作结束后,请各单位于7月10日前将本单位教改项目(包括:重点研究项目、校级研究项目)的任务书(见附件1)和开题报告(见附件2)各一式三份送交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所),教改项目任务书和开题报告须加盖公章,同时将任务书和开题报告的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对于不能按期上报材料的项目承担单位和主持人,学校将按照《黄淮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及教育教学成果奖管理条例》(院字[2012]43号)中的规定和要求,不拨付经费,直至撤消立项。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发展规划处办公室 联系人:王宝红 电话:2853306 手 机:13939016977 电子信箱:qingqinghaos@tom.com
附件:1. 黄淮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任务书 2. 黄淮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题报告
发展规划处 2012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