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毕业生离校工作,加强毕业生教育,规范毕业生离校管理,实现全校毕业生“文明、感恩、安全、留恋”的离校,根据2012届毕业生实际情况,特制定《黄淮学院2012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 一、工作分工 学校党政办公室协调全面工作;学生工作部具体组织协调和落实;各院系负责本单位的毕业生离校工作;党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团委、招生就业处、计划财务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后勤总公司具体负责本部门与毕业生毕业离校相关的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教育,引导毕业生文明离校 1、在全体毕业生中深入开展“挥手之际,怎么告别你—我的母校”主题教育活动。本着以真挚的情感感染人,以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教育人的宗旨,在广大毕业生中深入开展以同学情、师生情、母校情等为主要内容的“师恩难忘,拜访一次老师”、“为母校发展建设提一条好建议”、“为母校再做一件实事”、“为学弟学妹赠一条箴言”、“集体清扫一次寝教室卫生,向长期学习的寝教室告别”、“向母校捐几本好书,留一缕书香”等母校告别活动。 2、开展 “三个重点•三个服务”主题教育活动:以弘扬爱国奉献精神为重点,服务祖国需要;以激发爱校荣校情怀为重点,服务母校发展;以培养使命责任意识为重点,服务毕业生成才。 3、要把毕业典礼、学位授予仪式作为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大学教育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通过举办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扩大毕业生的参与面和受教育面,培养学生爱校情结、加强对毕业生和在校生爱校和荣校教育,要力争取得好的教育效果,给学生留下终身难忘的印象。 4、要加强择业、就业、创业教育。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全面了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客观理性地剖析自我,调整择业心态,准确进行职业定位,找到自己适合并能发挥自我才干的职业。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就业,将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结合起来,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 5、要切实加强毕业生的诚信教育。要教育毕业生诚实守信、履行诺言、爱岗敬业、自强自立;要按时交还所欠学杂费、图书资料等。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应积极主动提前还贷。 6、要充分发挥毕业班党支部、团支部的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加强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在毕业生离校期间,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应活动,营造欢送毕业生的热烈气氛,如通过召开座谈会、茶话会、离别赠言、毕业生晚会等多种形式,倡导毕业生文明离校。 7、切实做好毕业谈心和“网络班级”建设工作。辅导员、班主任要在毕业生离校前与每个毕业生谈一次心,送上一句祝福或写一段毕业寄语;要做好毕业班级QQ班集体、博客班集体等网络班集体建设,配备“班主任”或“职业导师”,使之成为“永不解散的班集体”,成为学校与毕业校友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二)深入基层,排查毕业生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 各院系领导、辅导员及有关部门同志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经常性地到学生宿舍走访,关心毕业生的学习和生活,全面了解毕业生在思想、心理、就业去向、生活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和所面临的困难,切实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对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问题和事件要及时上报、合理应对、妥善处理。 (三)强化管理,确保毕业生安全离校 要切实加强对毕业生的管理,明确毕业生离校工作纪律,毕业生不搞聚餐,严禁酗酒、打架斗殴,对于各种违纪问题,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毕业资格。学生工作人员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对毕业生离校工作造成影响的,要严肃处理。 要引导毕业生爱护学校财物和公共设施,提醒毕业生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保管好自己的证件、物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保卫部门要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尤其要加强毕业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的安全巡逻和保卫工作。 (四)协调配合,切实做好毕业生离校的各项工作 学校各部门要充分沟通,密切合作,合理安排毕业论文答辩、办理退图书证、退宿舍、结算教材费、毕业合影等有关事宜。在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时,要切实为毕业生着想,简化程序,合理安排,以热情、周到、快捷、高效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认真做好毕业生离校的各项工作。 (五)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招生就业处要与省教育厅密切协调,及时办理就业报到证。与各省、市人才交流机构沟通,人事代理政策和具体办理手续,为毕业生解决毕业离校的后顾之忧。 要高度重视身体残疾、家庭贫困等特殊毕业生就业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就业帮扶工作,使他们满怀信心的走出校门,走上工作岗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毕业生离校前各项工作的领导。各部门、各院系要明确责任,把工作任务落实到人,严格按照毕业生工作日程安排,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各项工作,并落到实处。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为保证毕业生离校工作顺利进行,各院系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学生工作人员特别是毕业班辅导员,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经常性到学生宿舍走访,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建立毕业生情况报告制度,各院系及时掌握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对大型活动、违纪事件要及时报告,妥善解决。 (三)重视并做好毕业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帮助毕业生客观分析自身情况,处理好环境适应、求职择业和情绪调节等方面的困惑,增强心理调节能力和社会生活适应能力。 (四)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的不完全者不发毕业证、报到证、档案,欠费的毕业生按学校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各院系要做好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和年终就业率的统计工作,认真落实,详细填写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就业单位落实要具体、细致,确保掌握每名毕业生的就业去向。 (六)加强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值班工作。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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