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电话:0396-2853410
学校各单位: 我校校徽修订方案已于5月16日学校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将修订后校徽予以公布。 各单位自即日起,在对外宣传中应正确使用校徽图案及其色彩搭配、图片比例,不得自行更改,已制作并标注了旧校徽图案的信封、文稿纸、纸杯、手提袋等宣传品实行逐步淘汰。 同时,为避免视觉识别符号混乱,各单位应对自身管理范围内的各类媒介及场所进行检查清理,及时拆除旧校徽标示。 附件: 校徽大图下载
党委宣传部201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