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在校期间高校毕业生可以获得哪些就业指导和服务?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可以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等部门获得就业咨询、用人单位招聘及实习实训信息、求职技巧及实用技能培训、职业生涯辅导、毕业生推荐、实习实践能力培训和就业手续办理等多项就业指导和服务。
18. 从哪些机构可获取就业信息?
⑴ 学校就业主管部门
学校就业工作部门,是毕业生获取就业信息的主渠道。(黄淮学院就业信息网http://info.huanghuai.edu.cn/gb/jiuye/ )
⑵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包括省(区、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市(区、县、镇、街道)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或人力资源市场、街道社区劳动服务站所等。
⑶ 市场经营性服务机构
主要包括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经营性企业或机构
19. 获取就业信息的主要渠道有哪些?
⑴ 浏览各类就业信息网站,包括中央有关部门主办的全国性就业信息网站、地方主管部门主办的就业信息网站、各高校就业信息网站、其他专业性就业网站等;
⑵ 参加各类招聘和双向选择活动,包括国家有关部门、各地、学校、用人单位等相关机构组织的各类现场或网络招聘活动;
⑶ 参与校企合作实习,包括社会实践、毕业实习等活动;
⑷ 查阅媒体广告,如报纸、刊物、电台、电视台、视频媒体等;
⑸ 他人推荐,如老师、校友、亲友等;
⑹ 主动到单位求职自荐等。
20. 面对求职困难,毕业生该如何应对?
⑴ 主动了解国家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努力争取各方支持;
⑵ 主动联系学校就业指导老师和专业教师,并保持经常沟通;
⑶ 通过网络等各种渠道,广泛搜集社会需求信息;
⑷ 积极参加校园招聘会和各类人才洽谈会;
⑸ 充分利用亲友、校友、学校社团等资源,积极获取就业信息;
⑹ 了解社会发展动态,合理调整求职预期。
21.什么是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是指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对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到企事业单位实践训练的就业扶持措施。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联和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8号),决定自2009年至2011年,拓展和规范一批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用3年时间组织100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2009年,全国将组织30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参加就业见习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就业见习的组织单位。
22.就业见习期限有多长?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结束后,见习单位对高校毕业生进行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作为用人单位招聘和选用见习高校毕业生的依据之一。在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见习期间所在见习单位为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3、几个常用的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
网站名称 |
网址 |
黄淮学院大学生就业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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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
http://www.hnbys.gov.cn |
全国大学生就业服务立体化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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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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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
http://www.bjbys.net.cn/ |
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
http://www.tjbys.com/ |
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
http://www.firstjob.com.cn |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