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学院关于选拔2009年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日期:2009-04-17  发布人:admin 

  为切实做好选拔2009年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教学〔2009〕271号)的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计划内统一招生录取的全日制在校2009年应届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勤奋学习,锐意进取,身体健康;
  4、综合素质测评优良以上,未受过纪律处分;
  5、按规定交清学费(截止至2009年4月18日18时)。
  二、招生学校和专业
  1、被推荐学生选报的学校和专业必须限定在《2009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学校及专业总表》(见附件1)范围之内。
  2、被推荐学生选报专业时,要按照《2009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本、专科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选择报考专业,专科专业对应二个以上本科专业的,只能选择一个本科专业报考,否则视同放弃报考,取消推荐资格。
  3、报考
  考生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文化课考试以后、公布成绩以前,具体时间按省招办的安排办理。
  4、考试
  通过“专升本”资格审核的学生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科目为英语(英语专业为“专业英语”,非英语专业为“公共英语”)和专业综合(体、音、美为专业加试),文化课每门课程的卷面分数和体、音、美专业加试成绩满分均为150分。各专业综合考试以本科招生专业的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分类,按照《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进行命题。考试工作由省招办组织,文化课考试时间与普通高考同时进行,具体事项及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三、选拔程序和办法
  1、学生自愿报名,以书面形式向所在系(院)提出申请。
  2、各专业推荐比例不得超过本专业毕业生总数的20%。
  3、各系(院)按照选拔条件,依据申请学生在校各学期期终考试课平均成绩×70%+每学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30%,进行由高到低排名,择优推荐。
  4、各系(院)以班级(专业)为单位,进行充分的民主评议,初步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19日前将《2009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推荐表》(见附件4,以下简称《推荐表》)及《2009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以下简称《汇总表》)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学生处(hhxueshengchu@163.com)。同时将《汇总表》和《黄淮学院2009届学生学习成绩单》(见附件7,以下简称《成绩单》)各打印一份报学生处。入学后有调专业、休学、转学等学籍异动情况者,须在《汇总表》中注明。
  5、各系(院)要确保各种报表的内容准确无误。填写错误者,取消其推荐指标。
  6、各系(院)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变更和附加选拔条件和推荐办法。
  7、《推荐表》及《汇总表》从学生处网页“文件下载”栏下载,信息采集系统按附件的提示进行操作,报名序号填写1536××(专业代号)300000,待学生处汇总后统一编排最后四位。被推荐学生准备2寸彩照3张,在学生处审核完毕后打印的《推荐表》上粘贴。
  8、学校审核。学生处对各系(院)推荐学生进行审核,同时张榜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9、时间安排
  ⑴4月15日下午学校召开会议,安排推荐选拔工作。各系(院)要及时召开毕业生会议,向全体毕业生传达本通知精神,进行动员,并告知学生可以登录学生处网页或河南省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站查询。
  ⑵4月15日—4月16日,学生申请、系(院)审核、公示,信息录入(《信息采集系统》安装、操作见附件3),4月19日前以数据库形式汇总上报学生处。
  ⑶4月19日-4月22日,学生处审核并进行公示。
  ⑷4月22日,各系(院)组织审核通过的学生集中确认《推荐表》信息,经学生本人签名确认、粘贴照片后,各系(院)将《推荐表》按照处理文号顺序排列报学生处。
  ⑸ 4月23日上报省教育厅审核。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各系(院)的推荐选拔工作要在学校统一领导下进行,及时将有关精神向全体学生传达,做好组织宣传工作,确保将优秀的毕业生推荐到本科阶段学习。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选拔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证推荐选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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